住房公积金有变!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住房公积金有变!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佟秋莲 2024-12-05 百科资讯 869 次浏览 0个评论

住房公积金有变!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内容:

近期,多个地区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迎来重大调整,涉及缴存倍数、缴存基数、提取条件以及贷款政策等多个方面。以下是具体的变化内容:

  1. 佛山:缴存余额倍数调整至16倍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将缴存余额倍数由原来的12倍调整为16倍。这意味着在其他贷款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将大幅提高。调整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2. 兰州: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2024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进行调整。新政策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灵活就业缴存人须按该规定及时调整。

  3. 黄冈市:缴存基数调整

    黄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将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对黄冈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内容包括缴存基数的确定标准、上下限以及缴存比例。

  4. 河北石家庄:提取条件调整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进行调整。新的提取条件包括职工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以及其他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形。

  5. 河南开封:退休自动提取公积金

    开封市发布通知,明确退休时可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这意味着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无需再单独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系统将自动将住房公积金本息提取至职工本人的银行卡内。

  6. 四川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带押过户”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及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通知,自2024年7月5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带押过户”办理。这意味着卖方无需结清原贷款,买方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些政策调整旨在更好地满足职工的需求,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对于职工而言,这些调整将带来更加便捷和优惠的住房公积金服务。

来源:综合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羊城晚报、兰州日报等。

转载请注明来自枫染贸易,本文标题:《住房公积金有变!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

百度分享代码,如果开启HTTPS请参考李洋个人博客
每一天,每一秒,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