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220222婚登日:婚恋财产纠纷25个法律要点解析
正文:
在“20220222”这个充满爱意的日子里,让我们一同探讨婚恋中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及其法律解决方案。以下是关于婚恋财产纠纷的25个法律要点,涵盖了婚前赠予、彩礼、离婚财产分割等关键方面,帮助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做出明智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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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的财物赠与:恋爱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如未超出日常交往范畴,通常视为一般性赠与。恋爱关系终止后,赠与方要求返还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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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的返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若双方当事人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未共同生活,且给付金额较大的,法院应予以支持。但如已共同生活的,需酌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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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的连带责任:一方当事人要求对方当事人及其父母就婚约财产返还承担连带责任的,法院通常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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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同居关系当事人提交证据证明在同居生活期间所得的收入或购置的财产是基于双方共同法律行为所得,当事人要求分割的,法院一般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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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因恋爱关系终止或同居关系解除,一方当事人单纯以曾经同居为由请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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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妊娠、分娩等费用的负担:恋爱关系终止或同居关系解除后,一方有终止妊娠、分娩或遭受暴力伤害等情形,要求另一方负担实际支出或确定将要支出的费用,可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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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非以离婚为前提达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一方主张无效、未生效或变更、撤销的,除限制人身自由、侵害人格权益为前提外,法院通常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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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屋归属: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不动产归一方所有的,视为夫妻双方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不属于夫妻间的赠与行为。离婚时,当事人主张将该不动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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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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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债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除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外,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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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财产婚后收益: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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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妊娠与生育权: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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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与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通过掌握这些法律要点,您可以在婚恋中更加明智地处理财产问题,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来源:奉法尚贤、走进民法典、法律出版社、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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